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唐华)为全面保障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享受,四川省宣汉县医疗保障局从医保系统、医院、部门等“三个关口”入手,采用“系统自动控制+人工复核补报”的方式,确保贫困人口医疗报销政策精准落实到人。
守好系统“控制关”。根据医保报销政策写入计算机系统的要求,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倾斜支付等费用在医疗机构实现 “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结、“一单制”结算,系统自动将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自负比控制在10%以内。2019年,县域内住院61792人次25591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3875万元,报账21509万元(含大病保险报账7644人次1081万元,倾斜支付58881人次3691万元),报账比例90.09%;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5829人次355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97万元,报账268万元(含大病保险报账2003人次23万元,倾斜支付3039人次46万元),报账比例90.09%。2020年(截止5月31日),住院17589人次6457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6003万元,报账5421万元(含大病保险报账1175人次193万元,倾斜支付1056人次160万元),报账比例90.3%;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5870人次273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58万元,报账233万元(含大病保险1590人次16万元,倾斜支付3625人次33万元),报账比例90.09%。
把好出院“必检关”。要求各医疗机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对每一例患者,都要在国家扶贫子系统里查询其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人工复检报账比例,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县医保局处理,确保待遇享受“不漏一人”。
严格部门“复检关”。县医保局每季度从医保系统中导出贫困人口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及报账信息,逐人次复核其自负费用是否控制在10%以内,对未落实到位人员,通过医疗机构实施“二次补报”。2019年补偿住院102人次18.95万元、门诊133人次2.0672万元;2020年已补偿住院5人次1759.26元、门诊64人次4642.14元。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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