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等14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据了解,该省推动所有养老机构至少与1家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探索建立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组成的医疗养老联合体,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快速就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可作为医疗机构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建立健全支持养老机构发展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措施,坚持养老与养生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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