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洪达 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改革要求,近日,临沂市将7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赋予市辖区实施。对下放至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群众可以直接到三区办理,但跨区事务审批权限仍由原市级审批部门承担。
此次下放的7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分为全部下放和部分下放两种情形。全部下放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等60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限制且办理难度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部分下放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涉路工程建设许可等16项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限制,但区级办理有一定难度或没有全部下放的必要性的行政许可事项。这76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市级赋予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实施,各区在区级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窗口,直接办理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2020年7月1日之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事项下放到位,并将开展审批服务所需的各类文件、档案资料、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转交各区,确保市辖区能够顺利承接并实施。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市政府将建立相应的评估检查机制,定期评估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运行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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