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

丰都一小车违法超车"碰瓷"大货车

发布时间:2020-05-20 07:27:3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舒肖鹏)近日,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庙儿岩路段发生一起黑色轿车违法超车,迎面撞上大货车的交通事故,小车车头受损严重,大货车安全无恙,仅有点小擦痕。

5月12日,董某驾驶号牌为渝A609S**的黑色小轿车从丰都县树人镇家中出发,沿着省道S103线往丰都县名山街道方向行驶。16时57分许,当车辆行驶至丰都县名山街道苗儿岩路段,董某想借用对向车道超越前车,当车辆越过道路中心后,前方迎面出现一辆号牌为渝BZ5686的重型自卸货车。两车虽第一时间紧急刹车,大货车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仍将小车推行近一米。幸运的是,两车事发时均系好了安全带,强大的撞击力并未造成人员受伤。小车驾驶人董某谈到事发经过时,他就情不自禁地流出了冷汗,并连声说道:“太吓人啦!”。

经民警认定,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黑色小车在有对向车道会车的可能情况下,仍一味选择超车。小车驾驶人董某将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丰都交巡警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不得超车:一是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是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是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是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