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法治来护航。准格尔旗立足当地实际,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法治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新的力量。
准格尔旗在实践中探索出“村民说事室”与“法治美丽乡村建设矛盾调处中心”,曾经嚷闹吵架的群众有了可以说事议事解决事的地方。如有纠纷,村民可到“村民说事室”进行登记,村民调解组织进行化解;如果纠纷不能化解,经村民调解组织合议后,报乡镇“法治美丽乡村建设矛盾调处中心”,乡镇根据纠纷性质,整合资源,法治指导员(法官)适时介入,进行综合调处;仍不能调处的,经乡镇“法治美丽乡村建设矛盾调处中心”合议,报旗级矛盾调处中心予以调处;经过三次调解仍不能调处的,引导进入诉讼程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不跑偏。这样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发生,为群众提供了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筑牢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
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准格尔旗把防范各类矛盾激化升级作为工作重点,建立联动防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资源力量的作用,全面排查、积极预防、有效化解,全力将各类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落实预警防控机制。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并与开展治安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对各类不稳定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预警防控工作。二是落实案件回访制度。严格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在调处纠纷后,主动走访双方当事人,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跟进做好相关工作,监督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防止矛盾纠纷再次发生。三是落实警民恳谈制度。坚持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认真倾听当事人建议、意见,完善工作措施,及时了解化解效果,针对部分矛盾纠纷“解而不和”的现象,由民警主动出面进行现场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说服教育工作,推动当事双方加强交流,增进沟通了解,最大限度地融洽彼此感情,提高群众满意率。对出现的新矛盾、新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切实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提高基层农村法治意识,采取什么样的最贴近农村现实的宣传教育方式特别重要。准格尔旗有侧重地利用农村文化广场等平台,适当加入以法治宣传为主要内容的节目类型,如快板、漫瀚调、二人台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故事情节,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这样既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又可以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逐步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从而使群众逐步形成遇事找法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加强法治宣传墙、法治宣传栏、法务室等阵地建设,不断扩大法治文化宣传覆盖面,开辟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亮点,使具有乡村特色的普法品牌不断扩大影响力。还利用触摸屏自助查询机开展便民性法律服务。村民只需要用手指轻轻点击即可查阅相关的法律信息,通过多媒体形式直接了解到可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从而实现足不出户,法律服务一键“搞定”。
建设美丽乡村,离不开法治乡村的支撑。通过点点滴滴的实事,准格尔旗美丽乡村建设将法治的阳光播洒于群众心间,大家的法治意识大大提高,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强烈。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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