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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为民众发放3000余万元消费券

发布时间:2020-04-08 07:16:27 推广 来源:中国新闻网

4月7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现场。 李晛 摄

据沈阳市政府新闻办7日召开的发布会消息,4-6月份,沈阳启动“惠民消费季”活动,引导促进商贸领域恢复经营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为应对疫情影响,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委网信办、沈阳市商务局等8个部门推出政策措施和主题活动。以新服务带动壮大新型消费,以政策、活动引导市场人气回归,旨在帮助商贸流通企业渡难关、保生存、求发展,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让经济“动”起来。

沈阳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斌在会上表示,“惠民消费季”期间,主要商业街区、商圈和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将开展购物节、美食节、特卖季等各具特色的系列促销活动,组织企业开展消费返券、刷卡有礼、满额减价、扫码抢券、充值满送等折扣让利活动。引导成品油分销、汽车经销企业创新营销模式,优化服务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让利惠民活动。

其中,李斌在会上特别介绍了居民消费券发放活动。据悉,沈阳将面向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特困人员和孤儿等近8万困难群众,发放额度为791.9万元的消费券;面向全市居民发放额度为300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通过沈阳市信息中心“盛事通”微信公众号,采取“网上预约、分期发放、随机摇号、同步公证”的方式发放。

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连宽表示,困难群众消费券是本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为困难群体织牢了“暖心网”。由于困难群体大都无收入或收入很低,且残疾和失能人员较多,因此智能手机普及率和网络支付使用率不高。为方便他们消费使用,困难群众消费券将不同于其他居民消费券的发放模式,而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困难群体手中,确保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消费补贴政策。

据介绍,优惠券发放将分三期进行,第一期于4月10日发放,总额1000万元,其中餐饮消费券500万元,综合消费券500万元,共20万份;第二期计划于4月20日发放,总额1000万元,其中餐饮消费券500万元,综合消费券500万元,共20万份;第三期计划于4月30日发放,均为餐饮消费券,发放基础额度1000万元,前2期未消费使用的消费券退款金额自动转入第三期。从消费券领取时间算起,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使用期限10天,逾期作废并收回。

此外,为配合“惠民消费季”活动,驻沈各大金融支付和电商服务平台正在推出多项惠民惠企举措,支持商贸企业恢复经营、引导促进消费。其中,中国银联辽宁分公司携手各大商业银行共同出资,在沈投入1200万元,也将同期通过云闪付APP向民众发放消费券,为广大消费者和商家提供优惠服务。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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