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宣判 #吴春红投毒案再审宣判无罪#】2020年4月1日, “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宣判。吴春红改判无罪。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报复的凶手,因故意杀人罪3次被判死缓,1次被判无期徒刑。此前报道
河南“投毒杀人”案犯喊冤16年,4月1日再审宣判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 赵凯迪 王瑞文)河南吴春红“投毒杀人”一案有新进展。今日(3月30日)上午,吴春红的再审辩护人李长青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案将于4月1日上午再审宣判。目前,吴春红已被羁押5609天。
吴春红和家人的合影,摄于2003年左右。 家属供图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7天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侦破此案。
民权县公安局记录的“破案经过”显示,“经侦查,同村的吴春红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讯问,吴春红交代了他报复杀人的全部过程,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吴春红的申诉亦被河南高院驳回。
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并拒绝减刑。2016年6月3日,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2018年10月3日,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今日(3月30日)上午,李长青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接到法院的通知,此案将于4月1日再审宣判。他介绍, 截至今日,吴春红已被羁押5609天。
吴莉莉告诉新京报记者,接到开庭宣判的通知,她心里很激动。吴莉莉说,其母亲也跟厂里请了假,准备开庭时到庭听取结果。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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