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苟角镇禁毒工作站联合苟角派出所开展了以“拒绝毒驾,平安出行”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毒驾”危害进行警示教育,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活动过程,派出所民警与禁毒社工走进辖区主干道,对驾驶员开展面对面宣讲,结合毒驾肇事案例强调吸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明确“毒驾”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吸毒后驾驶一律吊销驾照;若造成事故,按《刑法》第133条追究“危害公共安全罪”,讲解吸毒后会出现定向障碍、狂躁等症状,极易引发多车连撞、冲撞行人等恶性事故(引用近年省内毒驾典型案例)。
此次宣传结合赶场车流高峰,强化了群众对“毒驾”的警惕性,体现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禁毒工作方针。(李媛媛)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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