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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总工会多措并举保障社区干部工会权益

发布时间:2025-06-25 12:07:4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6月24日,广安市广安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房萍带队赴广福街道办事处就人大代表苏红梅在广安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将社区干部纳入享受工会待遇”的提案进行专题反馈。

会上,房副主席首先对苏红梅代表表达了诚挚的感谢,感谢其对社区干部职工的深切关怀及对基层工会工作的关注。同时,围绕工会会员权利义务法定原则、广安区社区干部工会组织关系现状展开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房副主席指出工会会员权利义务要以法定原则为基础,只有成为工会会员方能享受工会章程规定的权益,与职业身份无直接关联。经核查,广安区目前共有5个街道办事处34个社区,社区干部职工共计463人,工会组织关系存在三类情况:一是受聘于街道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已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实现组织覆盖,享有会员权益,占全区社区干部的5%;二是劳务派遣制社区工作者,劳动关系隶属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其工会关系由用人单位工会管理,占全区社区干部的20%;三是依法选举产生的居委会成员,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其履职性质区别于劳动关系,暂未纳入工会组织体系,占全区社区干部的75%。工会组织关系呈现“网格化覆盖、差异化发展”的特点,且部分社区工作者因组织关系隶属复杂、政策认知不足等原因尚未入会,我们还需进一步优化入会流程、强化工会宣传。

针对提案核心诉求,房副主席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依法推动建会程序,对具备劳动关系且未建会的社区工作者群体指导其按照《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条例》组建工会,通过“川工之家APP”开展标准化入会流程,明确会员身份;二是分层分类保障权益,对已加入工会的社区工作者在经费有保障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会员福利;对未入会群体联合民政部门完善现有职业保障体系;三是强化工会经费统筹,通过财政支持、社会筹资等渠道充实工会经费,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

苏红梅代表在听取反馈后表示:工会始终是职工值得信赖的“娘家人”,感谢区总工会对社区工作者的重视,希望能借此次提案为契机,持续深化广安区工会改革,通过多方协作,切实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广安市广安区总工会  韩星甫)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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