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6月20日起,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启动为期3个月的超限超载及“百吨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治理。
本次整治以国、省、县、乡道超载高发路段为重点,同步深入矿山、水泥厂、砂石场等货运源头企业。两部门将依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四川省专项治理要求,通过“定点检查+流动巡查+源头倒查”三重机制,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形成全链条打击。
"我们将采取最严格的执法措施,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根据行动方案,执法部门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即对超载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源头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执行"四个一律"原则:超载车辆一律卸货、非法改装一律恢复原状、违法驾驶人一律扣分罚款、严重违法一律公开曝光。针对危害性极大的"百吨王"货车,执法部门将开展重点打击和源头倒查,对涉案货运企业和货物装载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对于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专项整治期间将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呼吁货运企业及驾驶人自觉遵守法规,群众可通过交通服务热线举报超载线索,共同守护道路安全生命线。(渠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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