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

江津区民协组织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共促民营经济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5-05-07 17:46:4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5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民营经济协会在会长邹伟的组织下,开展了一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专题活动。此次学习旨在帮助协会成员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推动江津区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4月30日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该法将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涵盖9章78条,内容涉及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方面,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

    在学习活动中,会长邹伟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意义重大,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实施无依据的罚款或摊派财物,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竞争中,只要不在负面清单内,民营企业便可公平参与竞争,打破了以往的“玻璃门”困境;在融资方面,银行不能对民营企业区别对待、随意抽贷断贷,解决了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些条款将有效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各类经济组织公平竞争。

    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家一致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为民营企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让他们对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同时,企业家们也表示,将认真学习法律内容,依法经营,在法律的框架内不断创新,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此次学习活动的开展,不仅加深了江津区民营经济协会成员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解,也为后续法律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江津区民营经济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更多学习交流活动,帮助民营企业用好法律,共同开创江津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焦深勇)

责任编辑:李博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