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县市场监管局对一起网红主播宣传销售涉“野生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大竹县市场监管局在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网络监测中发现,当地某网红通过抖音自媒体平台,在一鱼庄开业广告宣传中发布一条该鱼庄“只弄新鲜‘野生鱼’,主要吃鲜和味道”的短视频。
经查证,该网红口中宣传的“野生鱼”实际为某水库的养殖鱼。该网红以“野生鱼”为噱头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其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互联网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大竹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何建伟)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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