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张娅)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委编办坚持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根本遵循,通过学习宣传、规范程序、监督检查等举措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机构编制法定化,着力推进法规体系建设。提请区委常委会、区委编委会、室务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通过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将现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文件分类整理成学习资料、决策参考工具书和改革文件汇编,为日常工作提供便捷。对照《条例》要求,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及时修订完善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明确各自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审批程序等,规范办事流程。
坚持事项调整科学化,着力规范机构编制程序。认真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吃透“上情”、摸清“下情”,谋划新一轮机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为区委、区政府落实中央、省、市机构改革任务当好参谋助手。制定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完善评估监管体系,通过开展评估工作,摸清部门(单位)的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事项执行等情况,找准部门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提供重要依据。强化编办审核把关责任,突出对政策论证、制度规范、运行效率、编制配备的研究把控,切实为机构编制调整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坚持监管途径多样化,着力督促部门履职尽责。压实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推动部门严格按权限和程序提出机构编制调整意见,深入分析论证,集体讨论研究并以党组(党委)正式文件报送,杜绝随意性、反复性。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政治考察、党委工作督查、政府工作审计等建立配合协作机制,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带头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机构编制重大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加大机构编制工作督导力度,推动各部门(单位)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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