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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4-08-02 00:02:1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邓灵燕)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指示精神,提高“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工作成效,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30日,渠县人民检察院依据《达州市燃气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方案》,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餐馆作为“用气大户”,燃气使用是否安全规范,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为进一步掌握餐馆安全用气状况,专项活动期间,检察干警深入辖区10个乡镇百余家餐饮经营单位,通过现场查看、拍照取证、询问相关人员的方式开展线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问题气、问题阀、问题瓶、问题管、问题灶此类的安全隐患。“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对燃气安全一定要高度重视……”调查过程中,检察官还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经调查发现,一些餐饮经营单位存在未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或者安装后未正常使用等问题。

下一步,渠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发挥好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抓前端、治未病”的监督理念,围绕涉民生福祉领域案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身边事”和“眼前事”,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以检察之力不断助推渠县经济社会发展提质、保障民生福祉提高、市域治理能力提升。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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