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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村级卫生室规范化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重庆市政协六届二次会系列报道
发布时间:2024-01-24 00:33:2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吴蜀丰 李博报道)目前,在农村大城市的重庆直辖市村卫生室主要是由村集体建设和村民自建为主,重庆市有9549家村卫生室,村集体建设占69%,村民自建占30%,租赁等其他方式占1%2012年,重庆市财政按照5万元/所对全市4300多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之后再无较大资金投入。

重庆市政协委员、忠县政协副主席、民革县工委主委唐代文在《关于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 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中分析原因认为,村卫生室处于医疗服务的最末端,保障着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医疗需求,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但对标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要求,在数字化变革的机遇下,村卫生室投入不足,导致设备设施略显陈旧,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以某县为例,2012年当时共有575家村卫生室,其中规范化建设190家。现在还有431个村卫生室,由乡村医生自建或者租赁占365家,61.48%,且与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标准有一定差距。对于村卫生室自建房管理,存在产权私有化和乡村医生随时退出等原因,导致管理欠规范,造成无法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需求。

村卫生室自建房由于质量缺陷和后期使用维护不当,存在安全隐患;村卫生室自建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存在乡村医生退出后即无村卫生室阵地,群众就医存在不方便的问题;村卫生室自建房的设计与标准化村卫生室存在风貌、科室设置、面积的不统一。

唐代文建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建好用好村卫生室,增强卫生健康服务功能。

推动乡聘村用改革,提升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占比。 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转成公办村卫生室且作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

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建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财政局出台政策,明确村卫生室项目建设费用由市、区县和乡镇(街道)财政按50%40%10%的比例给予分担,支持村卫生室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重新修建或改造。进一步改善村卫生室房屋环境设备设施及智慧化建设。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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