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朝伟)2020年1月7日上午,前锋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多部门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开展了《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活动现场吸引了不少市民群众驻足了解,区综合执法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过往市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资料、手册、手提袋子等;同时,结合城管工作中常见的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为市民群众耐心讲解,解答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广安市的一部地方实体性法规,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有42条,分为五章,包括总则、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二章是条例中的主要部分。《条例》的实施有助于解决新时期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有助于巩固和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形成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有助于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有限、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管理体制;对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该局印发宣传实用手册、单行本共计400余份,宣传漫画10000份,写真板100个,横幅2条,门前展架4个,手提袋5000个,“门前五包”宣传单2万余张,解答市民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前锋区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熟悉和运用好《条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共建共管城市的积极性,不断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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