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执行《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这是继2017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告别以耗材补医的历史。
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等5部门日前下发《关于全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
据介绍,本次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贯彻“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将取消耗材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手术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在此基础上,统一全省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以省级公立医院为例,上调项目涉及病理检验、临床各系统诊疗、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和康复5类项目;下调项目涉及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CT)、临床化学检查和临床免疫学检查4类项目。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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