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百家姓氏

中华文明史中博大精深的《吴文化知识讲座》12

发布时间:2019-08-05 01:06:5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吴美福

【编者按】吴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以今苏南、浙北一带为代表,泛指吴地古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所有成果。吴文化以荆吴和先吴以及最重要的吴国文化为基础,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的生长,及隋、唐、宋、元历代发育,至明代形成高峰。清代以来,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衰落和资本主义的萌芽,吴文化开始从传统文化定式向现代文化方向转型。吴地文化的区域包括苏南、浙北的环太湖流域,苏南是吴文化的发源地与核心区域。

吴文化"柔"与"融"从主流来看,近年来吴文化研究取得很大成绩,拓宽了研究领域,军事文化,教育文化等研究,都触及到以往关注不够的方面;注重追根溯源和纵、横向比较分析,与越文化、徽文化、中原文化的联系及异同分析,揭示了大量新特点,具有鲜明的价值指向,对吴文化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工商精神的认识,作了更为全面的归纳,形成真正有价值的学术成果。

吴文化所体现出来的关注人际关系,尊重平等,崇尚礼仪,乐于互相帮助的和谐精神,形成刚柔相济,文武兼备,动静相生,攻守相成的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以及彰显出博釆众长,善于吸纳,巧于融合的开放精神,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区域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应大力弘扬。

吴文化,作为渊源深远的区域文化生活概念,长江下游文化圈的文化归属,生活模式以及思想意识的代表,根源于吴文化的文化表现形式成为文化进步的先决基础资源,其历史渊源,博大精深的吴文化种种内容与特征,在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下,不断挖掘其现代价值,寻找其符合创意文化空间的自然,人文元素,使之得到更良好的发展与沿袭,在实现中国梦的今天提供极有价值的精神源泉。

吴文化的创新发展对江南区域的创新系统的建设具有重大持久的影响力。所以,不应把吴文化仅当做普通的环境要素,应尊重吴文化的内在本性,遵循吴文化的发展规律,对吴文化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加以重新认识。吴文化既是历史的产物,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经济日益现代化的今天,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传统历史优秀的吴文化,发扬光大吴文化的精髓。新时期经济发展模式赋予了吴文化新的社会价值与功能。在对吴文化的解读中,我们通过不断挖掘和发现她的现代化价值,从而证明了这一历史优秀文化对现代化发展的强大影响力,这种内在的社会资本力量将会永久地延伸下去,吴文化的创新与转型发展将会迎来更加灿烂的未来。

生活性是吴文化的主要特征。日常生活审美化和审美日常生活化,贯穿于吴文化的方方面面,吴地独有的渊源历史,博大精深,江南水乡精致细密的手工工艺,清新淳朴的戏曲弹唱,聪慧闲适的生活风尚,小桥流水人家,与黄河流域粗犷大气的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当下人们追祖溯源驱动力推动下,营造吴文化生活情趣空间,展示吴文化人文情怀,打造吴文化情义特色,发展吴文化雅致生活,推动吴文化当代化,突显吴文化精神内涵与文化品质概念,满足和提升"文化我者”的生活情趣。使吴文化有形的文化物质遗产和无形的精神遗产重放光芒。

在吴文化内涵中,"柔"性是非常显著的一个特性。吴地人的性格细腻而温和,注重礼法,不好征战,连说话都是吴音软语。"柔"的这种特质,是吴文化以守为攻,以退为进的显著特性,"柔"而"韧"是吴文化的显著特色。在历史上,吴文化刚柔相济的这种相对性特点如此体现,薪火相传,成为中华文明主要原动力之一。

吴文化另一个显著持点"融"性,是吴文化与其他文化交流过程中体现出包容,开放性。一个地区,一种文化要想长久立足,其开放性,包容性是不可或缺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文化之"大"体在"融"的度上。吴文化自诞生起就善于与周围的文化兼容,其体现在与越文化,徽文化的交流上。有人将吴文化并称为"吴越文化",其交融程度可见一斑。

前面说到吴文化的文化相对性,如"雅与俗","柔与刚"等,其实从本质上讲都是吴文化交融性的体现。这种交融性,是吴文化文化相对性的进一步扩展。吴文化还体现在与儒家文化的融合,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使无数受众群体对吴文化有更好的传承作用,散发着独特的吴文化特质,以自己的方式重新诠释,柔、雅、文的意义,使吴文化更加鲜活,更加广泛,更具有包容性的文化内涵。在今天,中国共产党重提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吴文化必将重新绽放光芒。

【作者简介】吴美福,男,1956年10月生,福籍赣邑万年县,现定居县城。函授政治学本科学历,1997年任万年县吴姓文化研究协会会长于今年已十一年,2013年任江西赣东北吴文化研究中心理事会会长至今五年,2017年发起闽浙赣吴文化经济促进会。2013年参加发起“泰伯论坛”,多年来,致力于吴氏联谊恳亲,联系、联络各地吴家,走访了绝大多数国内各地宗亲和一部分海外宗亲。

责任编辑:吴蜀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