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谭勇)人民调解作为解决民间纠纷的一条重要途径,有着快捷、高效、减少诉累的特点,但如果被申请人远在异地,当如何处理呢?且看川渝高竹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
此案例是由个体户拖欠农民工薪资而引发的纠纷。申请人艾某,系邻水县高滩镇平安寨村村民。2021年年初承揽个体户李某家中的装修,截至目前,尚欠装修尾款15000元,在此期间,艾某曾多次向李某催要尾款,但李某总以资金周转不畅、人在外地等诸多理由搪塞,而如今直接拒接电话,装修尾款久拖不决,艾某遂前往川渝高竹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调委会接到艾某的调处申请后,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本次调处工作,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在本地,调解员通过电话调处并全程录音的方式开展本次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宣告了调解工作的纪律和要求,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被申请人认可该尾款数额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理、法贯穿整个调解始终,最终被申请人当即承诺在9月30日前付清尾款,为本次电话调解画上完美的句号。
在此案例中,因被申请人远在异地,双方不能到场调解,经双方同意后通过电话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及时让申请人权益得到了保障,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快捷、省时、省力的优势。同时,通过人民调解,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得到改善,以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式化解矛盾,不仅为民排忧解难,为和谐新区的长治久安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也让和谐之花在华蓥山下硕然绽放。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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