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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湖司法所为两名贵州籍民工讨回误工费

发布时间:2023-06-08 11:37:1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扱道讯(通讯员向承权)6月7日,重庆市丰都县南天湖司法所成功为贵州籍两名农民工讨回误工费用4500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事情是这样的: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泉坝乡泉坡村4组村民胡某、冉某、胡某二、杨某于2023年2月16日来重庆市丰都县南天湖镇鹿山锡箔加工厂打工,原约定到后就能上班。因锡箔加工厂机器尚未安装好,导致胡某、冉某、胡某二、杨某等四人做了一些安装机器调试等工作达15天。2023年3月至今,在未查明原因,胡某、冉某、胡某二、杨某所加工的锡箔在交货中部分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锡箔加工厂方认为所做工序的工人没有按厂方的要求进行加工,工人认为是锡箔的原材料粉末出现问题。双方在理解和沟通上发生误解,一气之下,工人要求不干,厂里提出解聘,并将工人已做的工资结算清账。现胡某、冉某、胡某二、杨某四人因未能及时上班,延误15天,为得到报酬,发生纠纷,并扬言,如果不给就让工厂不得安宁,停止生产。

司法所得知后,主动介入,组织调解。经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小知以理,动之以情。经过5小时的轮回应战,终于达成协议。胡某、冉某提出未能及时上班,延误15天(两人)共计30天,按当地误工标准每人每天150元计算,共计人民币45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由厂方一次性支付。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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