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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江流域六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26 03:15:3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李俊华)为进一步深化渠江河流域检察机关的跨区域协作,共筑渠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5月25日,渠江流域两省市六地检察院在渠县检察院增殖放流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现场投放鲢鱼、鲫鱼、鳙鱼等鱼苗34200余尾,通过放流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群体,维护渠江的生物多样性,通过增殖放流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引导市民牢固树立生态环保法治观念,提升环保法治意识。

渠江社区居民吴军:作为本地人,对生态保护我们要当作自己的东西来爱护,不会让外地人来侵犯和破坏,破坏了当地的生态,也给当地带来了损失。

据悉,嘉陵江左岸支流,亦名渠河,古名潜水,又名岩渠水,两晋时称巴江、巴水,宋以后逐渐定名渠江,2源,东源州河出自川、陕两省边界大巴山脉西南麓,西南流至渠县三汇镇汇合北源。北源巴河出自川、陕两省边界米仓山南麓,南流汇合东源后,始名渠江。经渠县、广安、岳池、邻水等县市境,在重庆市合川区云门镇姚家沟村附近注入干流,是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流域,对沿线城市生态环境有着重要作用。达州市不断深化川渝二省六地(市)检察协作,优化工作举措,构建一体化保护格局。

达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盛在放流现场接受采访时强调:希望通过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恢复和补充渠江生物资源群体,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让保护环境成为所有人的共识和行动自觉。

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文军表示:将依托渠县作为渠江源头和全市河网下游的独特区位,主动扛起渠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强与兄弟院和县河长办、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损害环境当事人履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义务,为守护好渠江流域绿水青山,推进渠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广安前锋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志刚,广安市广安区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亚东,岳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军,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文顺明,华蓥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建秋,达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盛,渠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根,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文军,渠县县委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出席活动。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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