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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一起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

发布时间:2023-04-11 14:08:0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陈进)近日,渠县市场监管局土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12315平台投诉称,在该县某超市购买的一盒德芙小巧粒,生产日期:20220108,到期日20230107;一盒金边玫瑰,保质期:24个月,生产日期:见标签喷码的第二行2020/10/20,均已超过保质期。当日,土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到渠县沃美生活超市进行执法检查,经调取监控录像和销售记录发现:当事人向投诉人销售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经初查,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接下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强宣传和检查。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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