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邻水县司法局牟家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3-03-16 09:54:5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郑静)“枫桥式”司法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创新。近年来,四川省邻水县司法局牟家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切实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和人民调解重要作用,持续深化社会治理创新,不断优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枫桥式”人民调解:牟家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调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熟悉政策法律的优势和法律顾问、“五老人员”、网格员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优势,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安排下,就近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推进“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行”。近年来,牟家司法所秉着“心连心,情系情,面对面,手握手”的宗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着力化解当地矛盾纠纷,为平安牟家、和谐牟家做出了重要贡献。

“枫桥式”普法宣传:牟家司法所坚持“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覆盖。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切实感受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帮助同学们树立法律信仰、增强法治意识;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宣传横幅、宣传展板、法治宣传栏、“以案释法”“身边事说身边法”等宣传形式和宣传阵地,深入各村(社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走访辖内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生产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在进行各种宣传活动的同时,司法所还注重立足职能工作,有针对性地对特殊人群适时开展普法教育,使调解双方、重点人群及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

“枫桥式”社区矫正:阳光式监管、社会化帮教、“枫桥式”社区矫正一直在行动。牟家司法所针对每一名矫正对象常规性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刑法等主要法律法规,将法治教育深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心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其次,司法所还大力开展以“善”“诚”“孝”“强”为主题的“四德”教育,通过开展一封家书活动、读书会分享活动、电影观后感发言、公益活动等,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矫其心”“正其行”,使矫正对象充分认识到改过自新、认真做人的道理,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帮扶教育,争取在矫正期间取得好的表现,消除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并重新回归社会,发挥光和热。

“枫桥式”法律服务: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与村(社区)干部微信群全覆盖,线上线下齐服务。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原则,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到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了解掌握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了1名法律顾问,实现12个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有效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其次,建立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联动培育机制,各村(社区)确定2名以上的“法律明白人”,由村(社区)法律顾问负责对“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工作,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意识和调解能力,发展壮大基层法治建设人才队伍。通过普惠性、便民性的公共法律服务,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正在熔铸到群众的头脑之中。

责任编辑:吴蜀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