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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药房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23-02-21 22:04:5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刘世莉)日前,四川省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开江县某药房进行网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处方药,该药房未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

接报后,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16日对该药房开展了现场检查。该药房相关负责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通过美团零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且无法提供与任何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的协议。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而被举报的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则违反了这一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对该药店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处方药指的是凭处方才能购买的药物,包装盒上有“RX”标识,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按照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当下,由于网购的普及和物流日趋完善,互联网医药正成为新的消费形态。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将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实地检查的方式,做到检查到位、监督整改到位,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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