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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协委员任文灿:提高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能力

发布时间:2023-01-12 14:46:4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吴蜀丰 报道)重庆市政协委员任文灿在今年的重庆两会提案中《关于提高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能力的建议》,任文灿在建议中介绍,近年来,重庆市非常规突发事件爆发频率不断上升,包括极端高温干旱、森林大火等在内的系列非常规突发事件给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在处置协调中暴露出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国有企业优势有待发挥。国企具有规模大、力量强、专业精等多重优势。但实际救援中,国企被动参与较为普遍,多为临时抽调人员,力量较为分散,协同不足;参与形式多为物资捐献、志愿服务等,先进技术与装备投入较少。

二是社会力量引导有待增强。社会救援力量面临专项统筹调度水平较低、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保障制度缺位等突出问题,导致社会救援力量自筹装备受损、身体受伤、劳累误工等现象屡见不鲜。

三是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完善。我市跨区域应急救援缺乏有效协同,地方各自为战导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整合;跨省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使得跨区域救援效率不高。如“8·21”山火救援,云南消防8月24日至8月25日才抵达。

为此建议: (一)提升国有企业应急力量应急处置能力,丰富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一是将国有企业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建议由市国资委牵头,逐步建立国有企业应急救援信息平台,理清国有企业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特别是对土木、交通、医疗等具备核心应急支援储备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应急救援协调平台与各区县应急管理指挥平台的衔接,提升统筹协调能力。二是培育国有企业应急力量梯队。建议市应急管理局探索“签订协议”“挂牌承建”等模式,推动国有企业梳理政府需求,结合自身资源合理规划应急力量梯队建设;通过培训和演练,培育储备指挥协调人才,优化梯队结构。三是加强国有企业的保障激励。构建以保障激励为主的国有企业参与模式,完善企业应急力量的保障激励措施,对相关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参与人员在职位升迁、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中生命、财产受到损失人员的补偿细则。

(二)加快社会应急力量的统筹建设,增强极端气候复杂灾害的应急弹性。一是加强社会应急力量规范管理,加快制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等级注册、日常管理、动态管理、平台组织、协调调用、现场管理、评价监督等细则;细化社会应急力量应急处置补偿办法,对其工费、食宿费、装备和材料损耗费、交通运输费给予补偿;探索将救援装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特色险种,完善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制度。二是加快社会应急力量平台开发。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分布、数量、装备、人员信息、专业领域、救援范围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加强各区县管理平台与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系统的衔接,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三是加强社会应急能力培育。鼓励探索创新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方式,推动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对已登记在册的社会应急力量,定时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三)完善跨域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提升区域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推动跨省签署应急联动协议。积极加强与周边各省在跨域应急救援处置中的协调联系,密切各层级沟通交流,就区域内突发事件等开展实质性合作;细化跨域应急资源调配流程,实现不同区域的信息对接与快速资源调配,提高跨域应急联动能力。二是完善非常规突发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协商建立标准的信息汇集、储存、分析、传输工作流程,对重要敏感信息进行分类,对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信息简化信息报送流程,加强区域间专业机构、检测网点和跨区域各级应急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三是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开展区域应急预案联合编制,制定并规范跨区域应急救援的处置程序,加强区域内的技术协作,加强跨区域应急力量的协作磨合,通过定期举行联训联演等磨合联动处置机制。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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