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蒲飞)为了进一步理顺烟花爆竹零售行业经营秩序,巩固营山县安全、环保领域治理成果,近日,四川省营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乡镇(街道)应急办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区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
自2021年12月起,城区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禁售。自2023年1月起,东升镇、渌井镇、望龙湖镇全域,回龙镇原丰产乡行政管辖区域,新店镇原法堂乡行政管辖区域实行禁放禁售。通过烟花爆竹“禁售”有效助力了“禁放”工作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了城区空气质量,切实保护了市民身体健康。
通过检查,禁燃禁放禁售区域内原烟花爆竹零售店均已转型,未存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对于个别烟花爆竹店牌店招仍保留的商户,已责令立即拆除。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并对我县继续实行禁燃禁放区域内禁售政策进行了宣传和强调。截至目前,工作组已完成8个乡镇(街道)“回头看”活动。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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