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吴文卿)近日,四川省华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一饮用水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饮用水包装使用的商品条码为“692249012****”,经查询该条码备案实为“青岛某茶叶有限公司”。
经调查,该公司于2022年11月办理了相关注册登记及生产许可,并委托第三方为其生产饮用水桶(瓶)及产品标识,第三方公司误将其他公司备案的条码印制在该批桶(瓶)上。
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伪造、冒用商品条码。由于该饮用水公司对商品条码认知不够,没有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造成涉嫌冒用商品条码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认识到位,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本着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华蓥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努力打造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监管方式和转变执法理念,彰显执法温度。
责任编辑:吴蜀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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