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陈杨)5月19日下午,接到群众反映“新宁镇综合农贸市场猪肉涨到18元/斤”的投诉以后,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庚即对新宁镇综合农贸市场猪肉销售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据查,新宁镇综合农贸市场刘某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在开江县永兴镇某定点屠宰场宰杀购进的生猪2头,由于下午屠宰场工人已下班,为了下午销售刘某便商请屠宰工人加班为他将2头生猪宰杀上市,付屠宰工人加班费100元/头。因为多付了屠宰加班费,刘某便对销售价格进行了上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了解到其销售价格为15元/斤,高于开江县12元/500克—13元/500克的市场销售价。执法人员在调查清楚情况后对刘某进行价格政策宣讲。特别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恶意涨价;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扬;严禁相互串通,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通过政策宣讲解读刘某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立即将猪肉价格进行了下调。目前,我县猪肉市场价格稳定,物资供应充足。
疫情期间,请广大经营者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价格行为,为消费者提供合理价格,不得扰乱市场秩序。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价格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件,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吴蜀丰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