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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销售过期药品案

发布时间:2022-01-28 06:28:5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宋孟环)为保障辖区药品质量安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

近日,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酉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岳池县酉溪镇某药店进行现场突击检查,查获过期“荆防颗粒”一袋,销售价格为8.5元/袋,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3日,保质期为24个月。

“药品过期不下架处理还继续销售,你们这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的不负责!”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相关药品进行扣押强制措施。

该药店出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第五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属于使用销售劣药的行为。目前,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推进“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中,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四个最严”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零售药店与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短板,通过宣传引导、监督检查、清理销毁、从严整治,促进零售药店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安全用药意识更加增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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