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吴蜀丰 李博报道)在重庆两会期间,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伊斯兰教协会副秘书长,万州区清真寺管委会主任,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支队法制科科长李晓明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中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被赋予了重要职责。基层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在整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起着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受司法局和辖区政府双重领导的司法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随着涉法事务日趋增多,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期许越来越高,但渝东北片区各区县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一些难点和痛点制约了其职能的有效发挥。
工作人员偏少导致的工作压力增大。2018年机构改革后,肩负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协调安置帮教等职能职责的司法所在承担起行政复议接件、法律援助初审、辖区涉法事务咨询、行政执法协调统筹、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等职能职责的同时,大部分司法所还兼职基层法律服务站、辖区平安稳定等工作,如此大的工作量给司法所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人员3或4人(包括1名社工)、镇乡司法所均为2人(包括1名社工)]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司法所薄弱简陋的办公条件制约了司法所职能的发挥,更影响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据了解,原本购置了房屋的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被辖区政府挤占、挪用的情况在万州、云阳、巫山等渝东北区县普遍存在。以万州为例,52个司法所中目前仅有周家坝、长岭、龙驹、李河、太龙、甘宁等少数司法所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三是专业知识培训偏少致使工作效能发挥不充分。近年来,虽然新招录的一些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但是其实际运用的能力亟待提升,而各区县每年组织各类培训与司法所新承担的工作职责相比仍有距离,迫切需要市级层面高水平培训。
加强司法所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对于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满足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享受更好公共法律服务的殷切期盼。在此建议如下:
重庆市政府应调查了解各区县所辖司法所现状,增加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让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专司其职,切实减轻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重庆市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通过对基层司法所在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着力改善基层司法所基础薄弱、办公条件简陋的状况,为基层司法所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重庆市司法局应加大对区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在市级层面多组织针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司法所的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