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吴蜀丰 李博报道)16日上午,致公党重庆市委会严佳在提案中建议,加大历史建筑保护 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严佳说,《政府工作报告》特别重视提高城市功能品质工作,提出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历史建筑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蕴含着巨大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提出,切实保护能够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
近年来,重庆市持续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力度,虽然取得了多方面重要成效。但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历史建筑确权难问题有待解决。法律责任的落实不够。建筑保护与城市更新的融合仍需加强。
严佳建议: 完善历史建筑信息备案,补充产权登记相关细则。一是强制修复危难建筑。对于产权人下落不明、又亟待抢修的历史建筑,可通过专家评审并作出修缮更新的书面决定,在市级媒体及相关机构公告后采取强制修复工作。二是完善建筑产权登记。对于历史建筑违法加建的部分,经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同意予以保留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可以由区政府指定保护责任人作为登记主体,办理建筑产权登记。三是创新宅基地管理制度。对于宅基地包括置换、确权、勘定等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大协同力度,出台宅基地管理细则,具体经办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尽早落实办理。
加强执法监管,保证责任落实。一是定期检查汇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落实保护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并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监督。二是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利用视频监控、遥感监测等手段加强对历史建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物、构筑物的监测,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破坏历史建筑或者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损毁保护标志等违法行为。三是利用媒体形成大众监管网络。在办事窗口和政府网站公布预先保护对象、经批准的历史建筑的普查结果、保护名录等信息;联合媒体设置专门对历史建筑破坏行为的举报、投诉通道。四是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市政府定期对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将保护工作成效作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联动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创新活化历史建筑,更好延续风貌和特色。一是把历史建筑改建成特色鲜明的文化地标。深入挖掘、充分讲好历史建筑故事,创新展示方式和传播方式,准确把握建筑肌理、历史风貌与功能品质的关系,使建筑文化特点浓郁、风格特质凸显、现代功能内敛。二是充分依据旅游资源,选择合理的开发模式。密切历史建筑的文化底蕴和现代商业密切的有效结合,不断丰富和充实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构建形成低密度、高品质的商业形态,打造形态上相互协调、格局上新旧融合、文化上平衡共生的独特商业气质。三是发动市民积极参与保护历史建筑。切实重视市民对文物保护的建议,让市民、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深度参与,不断加深共识互信。以社区为依托,让市民参与制定建筑的管理措施细节,及时公布相关建议,推动社区主动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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