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蒋林 侯海军)9月23日上午,四川省渠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保局、县河湖长制办等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共计20余人在天星街道战备码头开展渔业资源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修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
今年以来,渠县境内渠江流域发生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告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渔具或禁用的方法从事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既损害了渠江流域的渔业资源,又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公共利益。对此,渠县检察院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又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要求犯罪分子履行渔业资源损害修复义务,主动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被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放生鲫鱼、花白鲢等苗种4000尾,现场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禁渔禁捕相关法律及政策,为“十年禁渔”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渠县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十年禁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不断巩固 “十年禁渔”成果,为谱写“强富美高”社会主义现代化渠县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