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蒋坤明)“大哥,对不起,我在这里向大嫂道歉,希望你们能原谅我,祝愿大嫂能早日康复”。许某林说着流出了忏悔的眼泪,两兄弟紧紧握着对方双手,至此一场因田边地角引发的纠纷,在仪陇县司法局日兴司法所和日兴派出所、乡综治办的努力下得以顺利化解。
8月27日,福临乡某村村民许某林在田边修葺水沟时未经大哥许某易同意,便将许某易家的石墩破坏,随后两家人发生争吵,许某林一时激动便用手中的铁锹击打了大嫂周某玲的腿,致其右侧大腿、左侧小腿软组织受伤,两兄弟因医疗赔偿问题始终难以达成协议。
获知情况后,日兴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村“两委”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司法所人员从法理方面进行了分析,许某林打伤周某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款,应该赔偿部分医疗费用,周某玲对许某林进行了辱骂,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从情理来说,双方又是兄弟,最好化干戈为玉帛,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均表示十分后悔,许某林当场拿出2500元钱作为周某玲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用,至此,一场矛盾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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