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学期起,本市4类中小学生将获得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50元至180元不等。
24日,市教委发布信息:在实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基础上,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本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具有本市学籍的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本市特殊学校就读和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等四类非寄宿生将获得生活补助。
预计此举将惠及全市1万名困难学生。他们的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月150元,初中每人每月18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保障。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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