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罗诚)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2021年1月18日,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安区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主要针对药品经营企业销售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是否实名登记、是否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是否落实工作人员康管理、经营场所是否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等。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品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以下要求:高度重视,加强疫情防控管理,连锁公司总部要成立领导小组,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疫情防控标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安区疫指领〔2021〕1号)文件要求,落实以下疫情防控工作:设置进店测体温,戴口罩温馨提示语;设置“一米线”;城区顾客购买止咳、退烧药品、抗病毒药,抗菌药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原则上使用特药二维码登记,不能线上登记的,可按原来的方式纸质登记,但必须保证实名登记);所有乡镇零售药店不得出售止咳、退烧等药品;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连锁公司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巡查。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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