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熊德波 郑高均)为贯彻落实“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子行动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严查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涉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野生动物广告,近日,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餐饮行业和水产品市场进行了高频次、广覆盖、多角落的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开江县淙城街道办江都花园的一家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门口立有广告牌,广告牌上包含有以下内容:“三锅自助鱼48.8元通吃;2020年9月30日盛大开业;12种鱼类任意选(江团、中华鲟、雪鱼、花菇、金丝、大鲫鱼、花鲢、仔鲢、梭边、黄腊丁、生鱼、松花)等。”经调查,当事人正在销售的鲟鱼,为人工繁育的普通鲟鱼,非中华鲟鱼。
当事人以中华鲟为噱头销售鲟鱼的虚假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开江县市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