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郑小艳)根据中共中央“扫黑除恶、无黑治乱、打伞破网”指示精神,为深入贯彻华蓥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行业清源“清到底、清干净”的工作要求,华蓥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主动联合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共同打击华蓥至重庆往返地下客运班线、非法营运私家车、网约车和租赁客车(统称:“黑”客车)以及超限运输货运车辆等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联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七支队一大队,共同打击华蓥至重庆、成都、广安等地往返地下客运班线、非法营运私家车、网约车和租赁客车以及超限运输货运车辆等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整治一批难以举证查获、隐蔽性极强、危害性极高的非法客运车辆,从高速公路源头扼制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产生。
2020年12月29日16时50分,华蓥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和上述两个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五大队和一大队正式签订川渝两地交通运输执法“合作备忘录”,郑重建立长期协作关系,根据各自管辖区域和职能职责,精诚协作、落实“合作备忘录”中签订的四项联合工作机制事项: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交机制、交流学习机制,在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过程中,合作双方第一时间互通车辆运输信息、调取监控资料取证、提供执法互助开展联合执法、包括执法场地布控、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支持等方面的全力支持配合,确保“零”障碍、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携手精准打击往返川渝等地“黑”客车及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打个漂亮的收官战。
2020年10月29日05时37分,华蓥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联合重庆市高速公路执法一支队五大队在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高速收费站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结合早期收集的非法客运线索展开突击检查,一举查获卿明均驾驶渝D53807号(车主:刘冬菊)中型普通客车在岳池县伏龙乡、华蓥市庆华镇、华蓥市溪口镇沿途搭乘乘客到重庆市进行非法客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华蓥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按程序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此次行动打掉了一个长期从事非法客运、隐蔽性、危害性极高的中型普客,真诚感谢重庆高速公路执法五大队的鼎力配合!为华蓥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查获非法案件第一时间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证据资料,在华蓥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属于高速公路执法盲区开展联合执法并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堵截成功查获,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凸显“快、准、狠”效果显著,对其他非法车辆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为华蓥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和两个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五大队和一大队正式签订川渝两地交通运输执法“合作备忘录”奠定坚实的基石,及时有效打击华蓥周边道路非法违法客、货运输行为,保障合法运输秩序,打非除恶、创造畅通安全便捷交通运输环境。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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