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到基层调研党建工作,听了不少基层干部的诉苦,现在基层党建工作做得不好,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党员们甚至不愿意参加‘三会一课’!没有给费用,就没有参加组织生活,即使是“三会一课”也觉得事不关己,这样的现象在现实中似乎还不少。
随著社会经济的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深入人心,党员群众用心力去抓经济也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党员,在抓经济的过程中却忘记了自己的党员地位,把应该履行的党员义务用经济手段来要求补偿,显然这样的党员是不合格的党员,这种观念是党性不足的表现,这种风气就是“不正之风”。
"针尖大洞能透风",这种风气决不能放纵。一个党员有没有资格?并不在于它能够创造多少财富,能够高喊多少响亮的口号,而是在于它总是能够有与党同舟共济的价值观,能够时时刻刻用党章党规规规矩矩地规范自己的言行,能够把组织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哪怕是小事情,都带着信念和虔诚去做好。服从组织管理,参加组织活动,是党员的一项义务,是党员区别于一般群众的“标签”,是党员区别于一般群众的标志。索贿,本身就是一种对自己党员身份意识的淡忘,是一种对奉献的拒绝。这种"党员"的行为,是对党的整体形象的破坏,如果纵容他人,也是对其他党员的"伤害"。
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却要索求误工补偿,实质上就是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忘记了党员应该做的事情!
党员是一面旗帜,经济建设固然重要,组织生活虽“烦琐”,但党员的身份永远不能忘记,履行权力和义务,磨练党性,提高修养永远是一种考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建引领发展,必须人人参与。
责任编辑:上官慧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